06月21日 11:19 来源于: 深圳商报登报
收房公告
深圳市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、李XXX:贵司租赁我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永和路13号整栋物业/(壹家公寓)房屋,贵司拖欠房屋租金、物业租赁税费、逾期支付违约金等,我方通过多种方式通知贵司要求支付款项,与贵司多次沟通催收均未支付。请贵司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李XXX见本公告后三日内联系我方,缴纳欠费并对租赁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理。逾期,我司将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租赁房屋物品并收回房屋,由此造成的可能影响你方权益的法律责任由你司自行承担。业主 杜XXX。 2024年06月19日
来源:深圳商报2024年6月21日 星期五A07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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