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月28日 12:14 来源于: 深圳商报登报
催款通知书
尊敬的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XXXA、C 栋二楼商铺全体业主:
您们好!截止 2024 年 6 月 27 日,二楼商铺全体业主已累计拖欠74个月物业管理费、本体维修基金和水电费。欠费期间我司多次在二楼商铺门口粘贴催缴通知书,但至今仍未缴费。为了维护我司合法权益,现就催缴欠款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请业主们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之前付清所欠物业管理费、本体维修基金和水电费,在此日期之前付清所欠费用,我司将免除滞纳金。
二、如逾期未支付上述欠款,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催缴和维护我司合法权益,同时保留追偿欠款利息、滞纳金及与之有关的一切费用的权利。
特此通知!
深圳市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XXX管理处
来源:深圳商报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A06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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