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7月23日 17:36 来源于: 深圳商报登报
通知
叶XXX,女,早年在深圳工作,籍贯广东紫金县人,生于 1952年 6月 18日,见报请速与彭XX联系商议宝安新庄园XXX栋旧改拆迁事议,电话1471XXXX,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庄边村新庄园XX栋。彭XXX
通知
陈XX(身份证 420122******30XXXX),你于 2009 年 5 月 1 日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回公司报到,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39条第 2 项规定(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),我司自2024年7月18日起依法解除此前与你订立的劳动合同,特此告知。中建XX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7月18日
来源:深圳商报2024年7月19日 星期五A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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