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02日 11:49 来源于: 深圳商报登报
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
深圳市***塑料包装有限公司:本委已受理陈**、杜**、赵**、张***诉你劳动争议案件(深龙劳人仲(坪地)案【2024】****号),申请人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合计人民币 57568.64 元。通过直接、邮寄等方式送达未果,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。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。本委定于 2024年 11月 13 日下午 2:30 在三楼仲裁一庭(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 63 号,电话:(0755-840*****)开庭审理此案。请准时参加庭审,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。特此公告。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
来源:深圳商报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A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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